近期,多项政策密集出台,全面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4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以常见病、慢性病为重点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以提升就医连续性为导向加强转诊服务管理,完善分级诊疗多元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13项具体举措。
这是国务院时隔十年再度就“分级诊疗”发文。
目前,我国基层医疗机构数量达到105万家,基本实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覆盖。那么,如何让优质资源沉下去、基层能力强起来、转诊机制转起来、群众愿意去基层?
在部委层面,一些推动分级诊疗的举措已经落地。
紧密型医联体是抓手
4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运行评价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有2199个县(市、区)开展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覆盖了全部的县和县级市及1/3的城市区,覆盖人口约9亿。
“有几项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一是通过总额付费来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内涵建设。二是通过加强用药衔接来扩大基层的用药使用范围。三是优化细化服务包,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述负责人表示,要结合上级医院医师下沉服务和患者上下转诊的需求,重点突出重点人群和疾病,坚持“药随病走”,有针对性地增加基层的药品配备,实现“同病同药同治”。
3月9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着力强基层、固基础、保基本,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支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群众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基金“守门人”功能。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副司长徐娜4月10日在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情况介绍会上表示,《指导意见》提出的14条措施已经逐步落地。国家医保局将健全三级用药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医共体内的药品采购配送使用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处方规范流转和用药需求的精准匹配,同步加快推进“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和基层机构急需药品的查询、配备需求,扩大集采政策的覆盖面,扩大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药品的采购、配备和使用。
《若干措施》提出,到2030年,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水平和便利性、可及性进一步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医保支付为杠杆
《若干措施》提出,各地可综合考虑医保基金保障能力、群众就医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线。因地制宜适当拉开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报销水平,原则上统筹地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逐级拉开10个百分点左右的差距。
徐娜表示,在保障基金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将通过总额付费动态调整机制,合理体现对基层的支持,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适当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的总额付费。
《若干措施》明确,加快推进以省为单位规范基层病种范围,实行统筹地区内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病种“同病同付”。结合落实立项指南,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安宁疗护、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上门服务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确定,按规定报医保部门备案。
徐娜表示,国家医保局正在推进适应基层特点的支付改革。比如,在门诊支付方面,鼓励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加强基层的门诊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联动,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或者家医团队,巩固提升住院按病种付费质效。在推进住院按病种付费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按病种付费分组的动态调整方案。
据悉,当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3.0版调整工作,将考虑遴选适宜基层医疗机构收治的相关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