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湖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20〕98 号)文件,朗天药业(湖北)有限公司被评为“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
图为:荣誉证书
湖北省文明单位是全省综合性评价的最高荣誉,由湖北省文明委组织评选,每三年表彰一次,是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基本特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成绩突出,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严格评选,由省委、省政府批准、命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多年来,朗天药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参与阻击疫情、抗洪救灾、精准扶贫,大力彰显民企担当,并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促进了企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朗天药业将以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为新起点,凝心聚力,砥砺奋进,进一步发挥全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公司文明水平提档升级,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赢得更大的成绩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