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截至5月13日,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基本完成,12个城市市级财政为公立医院改革预留了经费,一些城市相关工作经费已落实到位。
据悉,株洲、鄂州、深圳等10个城市已印发改革方案,其余6个市的方案正在修订、完善或提交市政府审签中。芜湖、深圳、株洲、马鞍山等12个城市的市级财政为公立医院改革预留了经费。其中,芜湖市预留经费达3.65亿元,深圳市预留经费1.5亿元,株洲市预留经费0.6亿元,马鞍山市预留经费0.57亿元。除洛阳、七台河外,其余14个城市均开展了经费测算工作。其中,鄂州市测算了公立医院基础建设、设备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卫生支援、药品补贴等6个方面的经费,已落实1.19亿元;厦门市测算了公立医院在职人员经费、绩效工资改革、处理群众医疗欠费、三级医院管理社区卫生机构运行补助等10个方面的经费,已拨付1.37亿元,另有1.59亿元已落实;上海市测算了郊区三级医院建设、部市共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信息化建设4个方面的费用,共计约26亿元;镇江、潍坊、芜湖分别测算了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重点专科和人才培养、政府购买服务考核等方面的经费;株洲、马鞍山经费测算计划正报批市政府中。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日前在相关会议上分析说,公立医院改革正在提速,已经从中小城市先行试点,发展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加入。卫生系统要顺势而为,勇于探索,“凡是有利于公立医院规范发展、有利于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待遇水平、有利于控制医疗机构规模不合理扩大和技术盲目使用、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政策,都可以大胆实践。”(2011年6月16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