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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市场成外资争夺之地 推动并购潮
不断扩容的中国医药市场成为外资医药企业争夺之地,同时也推动了国营、民营与外资医药企业三方角力的并购潮。
全球著名医疗咨询机构IMS预测,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市场,仅次于美国。
“鉴于中国对医药发展的政策支持、人才优势和城市环境等有利因素,中国已被跨国药企视为与巴西、俄罗斯、印度相比,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美国强生集团国际科技合作部资深总监夏明德说,外资医药企业正通过各种“渠道”拓展在华业务。
英国制药巨头阿斯利康10日宣布斥资2亿美元在泰州打造其全球投资最大的独立生产基地,生产静脉注射产品和口服固体片剂,以推动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发展。默克7月份与先声药业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将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业务涉及产品研发、注册、制造和销售多方面。另外,美国辉瑞6月份以投资5000万美元参股上海医药H股;德国勃林格殷格翰早前宣布进军中国肿瘤药市场,首款抗肿瘤药物将于2014年上市……
从本土企业方面看,上海医药自重组后对各区域医药分销龙头展开收购已是“家常便饭”,董事长吕明方说:“在行业整体毛利下滑的背景下,上海医药还计划从所募资金中拿出60亿港元投入医药工业并购,提高创新药比例,提升核心竞争力。”
复星医药董亊长陈启宇12日在“Biochina国际大会”上透露,复星医药参股上市的医药公司超过10家,如果有好的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实施兼并收购。
陈启宇还表示,跨国医药企业、国营和民营医药企业将形成中国医药市场增长中的三方力量,任何一方都将从中获得发展新机遇,但任何一方也非一帆风顺。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说,“国字号”企业因为享有政策扶持、资金优势在国内进行大范围“圈地”,但它在市场灵活度上略逊一筹。民营企业尽管胜在效率和服务上,试图打开新的局面,可是同“国字号”企业和外资药企竞争中,面临资金瓶颈,需优势互补。此外,外资企业欲分羹中国市场尚需更多地了解和掌握本土市场、企业文化、政策法规和消费习惯等。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中国医药市场扩容较快,但目前还很难判定未来哪一方的成长空间更大、增长速度更快。”
他进一步称,虽然民营企业被外资收购并非坏事,但这并不代表民营企业在并购中会盲目地“崇洋媚外”。民营药企无论是被外资或国营药企收购,又或是民营药企之间的兼并,这一“嫁”一“娶”之间都是双向的,都要建立在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的基础上。
10-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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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已初步建立
基本药物基层全覆盖提前实现,销售价格下降25%。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1日在京宣布,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据介绍,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自2009年8月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国已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提前实现。经过整整两年时间的努力,截至7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中,安徽、黑龙江、上海、四川、重庆、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9个省份还同步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是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全面推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出台后,由政府主导的省级非营利性药品集中招标平台在31个省(区、市)广泛建立,以省为单位、主要招生产企业、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管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建立和推广。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5个省份出台了新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文件。其中,安徽、山东、四川、黑龙江等13个省份完成了新一轮采购,江苏等7个省份正在开展采购工作。
三是群众基层就医负担切实减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主要体现为“一降一升”。“一降”主要是指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和省级集中采购后,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明显下降。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6月底,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约25%。“一升”主要是指医保报销比例明显上升。基本药物使用和报销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经达到60%以上,部分统筹地区提高到70%。超过90%的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
(新华社)
09-0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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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抗生素购销行为将被严格监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于9月出台,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的限定不会放宽;同时有观点认为,此政策也是为了推进医药分开而在抗菌药物领域进行的试点。
“按进度,新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将在9月份正式下发。”在8月6日召开的中国医院药学论坛上,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服务管理处马旭东明确指出。
在国务院法制办8月5日公布的新征求意见稿中,由于没有提到“三级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的具体限制指标,令不少企业感觉松了一口气,甚至认为,卫生部并不打算将限用令进行到底,这“对行业负面影响小于预期”。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从目前看来,新《办法》并不会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有所松动。“新《办法》是法规性文件,不能频繁更改,对于数量和品规,更不会体现在文件里,但并不是不提出这个指标就不再执行了。”马旭东强调,随后卫生部就会公布具体的2011年整治方案和规范的细则,其中,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的限定,仍然是三级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不会放宽。
对此,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新《办法》对于医药行业的发展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甚至比2006年抗生素大规模降价所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毕竟这次是以法制化的形式出台,其力度将超过以往任何行政手段。
“50/35种”并非底线
毋容置疑,对于医院使用抗生素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严格限制,将成为未来抗菌药物管理的常态。
其实对于抗生素品种和数量的限制,“这样的管理方式一直都有,”马旭东介绍:“卫生部早在2004年10月就出台过《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但近年来,细菌耐药性问题仍日趋严重,尤其是去年超级细菌问题出现后,临床更加迫切要求新的限制规范尽快出台。”
据“两网”(抗菌药物临床监测网、细菌耐药临床监测网)统计显示,2005~2009年,我国174家三级甲等医院使用了154种抗菌药物,远远超过国际上正常指标。在用药水平上,喹诺酮、三代头孢菌素、二代头孢菌素多年位列抗生素销售排行榜的前3位。在使用强度上,我国抗生素的使用强度高达80.1DDD,而我国台湾地区只有46DDD。更为惊心的是,个别医院在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和耐药性问题上,甚至比“两网”检测的情况更加严重。
马旭东表示:“50/35种是2011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除了品种数量,医院在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水平上也要加强监控。”
有业内人士甚至认为:“50/35种只是阶段性目标,随着抗菌药物整治的深入,品种数量的限制还会更紧。以喹诺酮为例,我国使用的品种数量多达20种,而美国只有6种。
严控抗生素购销
据有关方面测算,2010年,全国抗生素市场已经超过80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为处方药,是医院用药的支柱。同时,高价抗生素销售的巨大利润空间,使一些医生受利益驱使而滥开抗生素,企业也从中获益。这次抗菌药物限用不仅仅是为了防止“日后无药可用”的尴尬局面,也是为了推进医药分开而在抗菌药物领域进行的试点,因此,卫生部对该制度的推进十分重视。
近日,卫生部医政司对福建、安徽、陕西等多个省市的10家医院检查落实抗菌药物管理的情况时,发现很多医院在购销和处方方面都存在问题。
谈到此次调研的情况,用马旭东的话说就是“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大部分医院抗菌药物管理情况并不理想”。如南方某家医院虽执行“50、35”的两项指标,采购目录也只有48种抗生素,但却每隔3个月就调整一次目录名单,这样一年下来,各类抗生素将轮流坐庄,加起来有100多种,根本起不到限用的效果。
为杜绝这一现象,马旭东表示:“新《办法》已将调整时限由之前的6个月改为12个月;清退更换的品种原则上一年内不能再次调入名单。”
除了购销方面之外,医院在抗菌药物处方的管理上也各不相同。如卫生部医政司在调查时发现,对于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的要求,很多医院都做不到。有些医院采取签订承诺书的形式,要求医生按比例使用,但是没有设立约束机制,滥用抗生素依然屡禁不止。
对此,马旭东指出:“很多医院都有了信息系统,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来限制,例如不是中级以上的医师不能处方抗菌药物,或者只能处方一天的量;不通过会诊制度审批的处方不能执行等等。”
在谈及如何促进医生主动减少抗菌药物处方时,马旭东认为,上海某医院把医生每个月处方抗菌药物的数量进行公示的做法值得借鉴。
08-1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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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目录推向前台
在没有改变“以药补医”体制之前,利益驱动仍然会使高端、高价抗菌药品种热销。如果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使用品种过于集中,就仍会加速抗菌药耐药性风险和滥用。因此,以省为单位实行抗菌药管理更能兼顾地方用药习惯和用药水平,控制临床使用总量也比圈定品种目录更为有效。
抗菌药分级管理趋于务实
省级目录推向前台
8月3日,国家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了卫生部起草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这意味着此前卫生部发布的全国性《抗菌药使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就此停滞,将由各省抗菌药分级管理目录取代。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微调是卫生部务实、进步的体现,以省为单位制定发布抗菌药管理目录不仅能够满足各地用药习惯,兼顾区域用药水平,同时也增加了抗菌药生产企业的产销自主性,使市场竞争环境更为公平合理。
抗菌药滥用久治难愈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的范淮平一直跟踪抗菌药临床处方的使用情况,他给出的分析报告显示:2002年~2010年间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的药品中,抗菌药所占比例为25.09%,居第一位;截至2010年,国内拥有生产批文的5829家企业中有2855家涉及抗菌药生产;2010年样本医院抽查发现,抗菌药购药金额占24.41%,是第一大类别用药。“这表明,在过去多年中,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一直在进行加强抗菌药管理、合理用药、延长耐药性周期的工作和宣传,但是抗菌药仍为研发和使用的第一热点。”范淮平说。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曾指出,目前抗菌药临床使用主要存在临床应用抗菌药品种多,临床使用抗菌药强度高、用量大、用药水平偏低,药物应用结构不合理,不同区域间使用存在较大差距,细菌耐药形势严峻五大问题。
范淮平表示,这五方面问题在抗菌药临床使用上确实反映比较突出。在品种上,我国目前抗菌药共计约270种,化学抗菌药约170种,每家三甲医院使用的抗菌药数量约为100种,居各品类药物中使用数量之首。在这些抗菌药中,甚至还有国际上反复警示甚至取消使用的品种,如加替沙星;在用量上,有68.9%的住院病人使用抗菌药,37%的病人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在用药水平上,我国Ⅰ级清洁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的比例一直在97%以上。而发达国家的使用比例低于30%。同样是三甲医院,我们不同区域在抗菌药使用数量上最高相差6倍以上,Ⅰ级清洁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率最大相差10倍以上。抗菌药研发一般为10~12年,费用10亿美元,而耐药性周期仅为2年。
抗菌药市场已经大缩水
今年4月,卫生部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意见函,开展全国抗菌药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打响了严控抗菌药使用的战役。与之前出台的抗菌药使用政策对比,这次文件更为具体,目标明确,不仅规范了头孢、喹诺酮类临床使用,同时还规定三甲医院抗菌药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得超过35种,并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个层次。而5月份发布的《抗菌药使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则在此基础上对抗菌药进行遴选,最终试行稿目录品种共计120种,其中限制使用46种,特殊使用26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进入4月份以来,由于抗菌药管理政策密集出台且政策具有不确定性,抗菌药生产企业恐慌情绪严重,许多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处于观望状态,市场销售数量下降,众多企业盘算转型,调整产品。业内估算,分级管理试行目录将导致400亿元抗菌药市场缩水,约1/3的抗菌药品种面临市场萎缩。
事实上,在《抗菌药使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发布之前,许多省份都制定了本省的抗菌药管理目录,而国家级目录一旦正式发布,各省抗菌药使用将面临巨大调整。以上海为例,《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与《上海重点医院抗菌药物管理类别》对照,管理放宽的品种有25个,从严管理的品种有6个,抗菌药生产企业的重新洗牌在所难免。
对于国家严控抗菌药使用,医药生产企业普遍表示支持,但是其生产经营也面临极大挑战,不少抗菌药生产企业利润受到影响。有相关企业市场部人员表示,由于抗菌药严管,企业今年有可能出现亏损。像鲁抗医药、华北制药、石药集团、联邦制药等抗菌药龙头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
业内认为,在没有改变“以药补医”医疗体制之前,利益驱动仍然会使高端、高价抗菌药品种热销。从过去两年来看,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单环类和氧头孢烯类等高端领域是新产品上市和市场增长的焦点。因此,控制临床使用总量似乎比圈定品种目录更为有效。与此同时,国家目录必须考虑各地用药习惯和用药水平的差异。
政策一小步市场一大步
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8月4日一整天都在埋头研读新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他认为,意见稿传达出三个信息,一是由国家法制办挂网发布反映了国家整治抗菌药使用的决心;二是该意见稿政策微调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的博弈结果;三是兼顾了各地用药习惯和用药水平。
“由于目前国内有十几个省份都发布了抗菌药管理规定,并参照了之前卫生部发布的《抗菌药使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条款,比如三甲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等条款,因此我判断以省为单位制定抗菌药分级管理目录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大方向还是卫生部的分级管理目录(试行)。我认为,不管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选择多少种抗菌药,只要基层医疗机构能严格遵循意见稿中明确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就是巨大进步。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仅有25种。”干荣富说。
“对省级管理目录最担心的还是地方保护,因为这种情况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已经屡见不鲜。”一家企业的相关人士表示了新的担忧,而地方保护也正是各省制定目录政策的软肋。在拉动地方经济和企业公关的双重作用下,省级目录有可能成为新一轮资源争夺的焦点。
曾经的公开报道显示,我国抗菌药的产能和使用均居全球首位,近年来抗菌药扩产的风潮也从未停止过,其背后是临床抗菌药滥用和利益驱动。而现在卫生部严控抗菌药使用的组合拳已经打出,不论过程如何曲折,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巨大的福音。
08-1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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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9月1日再降药价 平均降幅14%
核心提示: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品使用范围广、周期长,降低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价格调整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对原单独定价药品,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
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决定调整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后价格,单独定价药品按附表一《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规定执行;统一定价药品按附表二《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规定执行。
二、附表一中未列的规格,以及附表二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制定公布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三、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
四、鉴于有关品种已停止生产或进口,决定取消原诺和诺德公司生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英国罗素有限公司生产的孕三烯酮胶囊、拜耳公司生产的氯膦酸二钠片剂和辉瑞公司生产的尼麦角林注射剂等产品单独定价的价格;取消阿米三嗪萝巴新的统一定价和单独定价的价格。
五、上述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在执行中如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我委(价格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08-0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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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管制或放松 难改药企上半年惨淡
核心提示:多变的政策让业内人士直呼“看不懂”。就在半个月前,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相关部门已在考虑放松抗生素管制,但此次突如其来的“松绑”显然缺乏缓冲期,短期来看,抗生素药企上半年销售惨淡景象并不会就此“刹车”。
距离4月上旬卫生部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不足四个月,8月3日,新版本再度面世。
多变的政策让业内人士直呼“看不懂”。就在半个月前,有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相关部门已在考虑放松抗生素管制,但此次突如其来的“松绑”显然缺乏缓冲期,短期来看,抗生素药企上半年销售惨淡景象并不会就此“刹车”。
权责下放
对照4月上旬的老版本,此次新版管理办法,一个重大的改变是不再对二、三级医院抗生素用药品种数量加以限制。
老版本规定,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35种,与此同时还限制了易滥用种类的数量,如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等。
相应的,新版本放松了此前的“紧箍”,仅规定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而该限制在此前版本就已存在。
“新版本是政策部门博弈的结果。这次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导来征求意见,就比之前单单由卫生部主导力度更大。”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认为,新版本变化主要有二,其一是原本由国家来主导制定的分级管理目录权责下放到省市,其二则是规定了“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干荣富称,权责下放充分考虑到了各省市地区用药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性,有利于实质性的遏制抗生素滥用。此前,老版本的执行一直存在颇多争议。一个核心问题在于,各省市的用药习惯、病患情况各有不同,如何确定二级医院35种、三级医院50种的抗生素品类,不仅关系到患者用药安全性及有效性,对企业产品的销售也是“生死攸关”。
“各省执行情况确实不同,比如在上海这样执行得较严格的省市,抗菌药使用数量确实有明显下降,还因此带动了一些专科药物如消炎类药物销售的快速上升。”招商证券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李珊珊说。
行业“乍暖还寒”
“就在一周前,江苏省各家医院的分级管理目录刚刚出来,现在又要推倒重来不大可能。”山西一家大型抗生素制剂生产企业的江苏大区经理胡先生如是认为,“政策这么多变,上半年至今经销公司都是用多少就拿多少货,不少还很排斥抗生素,今年我们各省的任务目标能完成一半都够呛。”
事实上,自上半年老版本实施以来,各地抗生素制剂企业因下游需求遭抑制以及分级管理目录不明确等原因,普遍采取观望姿态,尤其是一些中小规模企业提前进入设备检修,造成上游原料药量价齐跌。
“那些向我们拿几吨原料药的小公司,因为竞争力不够不得不暂时退出市场,现在下游需求大幅衰减,目前还没感觉新政策带来什么明显利好。”深圳一家大型抗生素生产企业人士表示,公司的多种抗生素原料药今年都已陆续停产。
数据显示,头孢类抗生素重要中间体7ACA价格已从去年860元/吨的高位跌破500元/吨,而青霉素中间体6APA价格也从225元/吨降至190元/吨,一些产量较大的原料药如头孢曲松原料药价格由1000元/吨跌至600元/吨。
“我们现在更关心的是即将开始的新一轮招投标。”湖南一家抗生素企业副总经理王先生告诉记者,湖南省的分级管理目录至今未出,由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抗生素用药必须都从基本药物目录中提取,因此公司的基药产品只要中标,接下来的销售就有了保障。(陆晋源)
08-06
2011